采茶戏在缙云流传历史久,分布广。清乾隆《缙云县志》载:“元宵节,张灯放花爆,有桥龙灯、布龙灯、采茶灯、竹马灯、台阁灯……”说明清时缙云采茶戏已非常盛行。据非遗普查得知,采茶戏表演至今缙云农村尚为流行。旧时,各乡村对采茶戏演员的挑选、剧目排练、演出程序都各自有一套乡规民约。
新碧小溪,有上下两村,各有采茶戏班,都规定每四年一届。每届在上年十一月开始,就由首董在全村十一至十四岁的男孩中挑选演员。入选者父母要交缴大米十余斤,作为子女学戏期间的夜餐膳食。演满一届,因年岁已大,不宜再上台演唱,大都转为乐队或择其佼佼者为下届教师,但身架短小者不在此限,可再蝉联一届。
新建镇力坑村选拔演员更为隆重,每年除夕前,由村首者集会议定“八角弟子”入选,并以红纸秆标明担任行当角色,分头贴于中选者家门口,俗称“贴灯”,如此郑重其事,无怪一人入选,全家光荣。
山岭下村更为别致。凡中选演员,必先到本保殿拜菩萨,并一起在佛像前吃“木面饼”。“木面”,在缙云民间称脸皮厚,意为吃了“木面饼”后,在演戏时不会怕羞、怯场。同时拜佛、吃饼也含有宣誓之意。“吃了木面饼,退堂鼓打不成”,必须有始有终,不能中途退出。
采茶戏表演与每年灯节活动密切相关。不论何时开始学戏,都要进行过一次彩排,俗称“出红台”,方可正式演出。俗定正月十五为灯节“正日”,十三“起灯”,十七“满灯”。在这五天内,迎龙灯、花灯、台阁、跑马等,大闹元宵,采茶戏也要演三至五夜。
小溪村采茶班在“出红台”这天要着戏装,先到本宝殿“勇功庙”朝拜;正月十三“起灯”时又要和“布龙”一起,在主要街巷巡迎,每遇戏台、祠堂都要表演一番;十五日在参加七十二杠的巨型板龙头开眼仪式后,两班使尽解数,竞相献艺;炮响时,以当时台前观众多少决定胜负。每年农历七月初七,小溪采茶班都到张山寨献山庙向陈十四娘娘献戏,以求本村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。
力坑村采茶班从元宵节傍晚开始,就跟随“钢叉队”、“花灯队”在全村巡游,穿门串户,每有中堂,都需表演,待至祠堂开锣上演时,已近午夜,村民们仍尽情欢娱、乐此不疲。